這封狀告書寫得可謂是字字泣、聲淚俱下,令人見之落淚,也對隆昌王的行爲咬牙切齒。
世上向來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,何況熱八卦是人類的天,在這個沒有太多娛樂的時代,發生了這樣的大案件,一下子就吸引了全城百姓的目。
一大清早,百姓們就肩踵地記載縣衙門口,鑑於此次審理是公開審理,是以百姓們都可以圍觀旁聽,只要不打擾公堂上的秩序就好。
縣衙門口人頭着人頭,一眼看過去,全是麻麻的人頭。
夜鶯和陳姨娘跪在公堂上,二人先是就後宅不寧的事供認不韙,仔細待了作案機,行過程以及全部謀劃等,隨後便是審理隆昌王豢養孌一案。
此案夜鶯是害者,陳姨娘只是知曉,算不得害者,是以被帶到一旁旁聽。
隆昌王和王妃也來了堂上,這二人卻是高高在上地坐着,即便被百姓們憤恨地瞪着,隆昌王也仍是面目不屑,顯然並不將這羣百姓放在眼裡。
那草包縣令審問的時候,幾次故意引導夜鶯,想要夜鶯說明自己和隆昌王之間是兩相悅,甚至是主勾引了隆昌王,而不是隆昌王強迫侵犯。
夜鶯不傻,聽出了那草包縣令是在位隆昌王開,登時氣得鼻子不是眼睛,恨不得把那草包縣令給從座位上踹下去。
還好安映雪和李弘晟也坐在另一邊旁聽,正巧就是隆昌王和王妃對面。
兩方人馬昨天才撕破過臉皮,今日雖不像昨日那般你死我活,但氣氛也沒有好到哪裡去,暗暗膠着着。
夜鶯心裡憤恨隆昌王,也恨高堂上那掛着明鏡高懸的牌匾下坐着的草包縣令,想着,若當真是明鏡高懸,那牌匾怎地不掉下來砸死那狗縣令呢?
緒影響,夜鶯被刺激地險些失了條理,好在安映雪及時將穩住。
夜鶯心裡是激安映雪和李弘晟的,一開始還以爲這二人都是和隆昌王一樣的道貌岸然之輩,畢竟李弘晟可是隆昌王的親侄子呢,能好到哪兒去?
但昨日這二人爲了保護,和隆昌王撕破臉皮,李弘晟更是險些命喪,夜鶯不瞎,分得清好壞。
若是自己,大概也就玉石俱焚,用傷敵八百自損一千的方式去報復隆昌王,但現在有人願意給撐腰做主,願意爲了奔走,也還是願意相信大曆朝的律法,相信王子犯法庶民同罪。
見自己的引導不功,草包縣令訕訕看了眼李弘晟,又尷尬地瞄安映雪這邊。
“陳氏,你說你是被王爺強迫,你可有證據?”草包縣令盯着夜鶯,嫌惡地皺了皺眉頭。
要他說啊,就是隆昌王太倒黴了,招惹了這麼個瘋子,定是許諾的東西不夠,這子太過貪心,才會導致今日事的發生。
他將厭惡藏在眼裡,自以爲掩飾得很好,但沒注意到在一言一行中都表現了出來。
夜鶯看到他那個眼神,狠狠掐着手心,儘量平靜地說:“證據?我的不就是最好的證據麼?”
草包縣令明白過來,心底冷哼一聲,面上卻假裝公正道:“既是如此,那就讓人檢查吧,是真是假,查看一番就知道了。”
夜鶯臉唰地一下變了。
這年頭子的名節看得比生命都還要重要,原本沒打算站出來當着衆人的面揭開自己的傷疤,只想着一了百了,帶着隆昌王一起死。
如今好不容易有勇氣站出來反抗,可是這狗縣令從頭到尾沒有問過一句隆昌王,句句都是在責問,如今竟然還要用這種方式來辱!
難道還會拿自己的名節說謊麼?
夜鶯眼裡含着淚,跪在公堂上,又又氣。
偏這時圍觀的百姓里,不知道哪個腦說了句:“就算驗明不是子之,如何就能證明是王爺傷害的呢?我瞧大大咧咧在公堂上說出這種事,顯然是個沒沒臊不知道恥二字如何寫的,說不定爲了陷害王爺,自己與人通毀了自己的清白呢?”
“是啊,驗明不是子,只能說明是個不知檢點的人,這種不要臉的人,說的話能是真的?”